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李呈祥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网络主播李呈祥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43.50万元。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沈阳市 税务局 李呈祥 李呈祥偷税 沈阳市税务局 2025-09-19 12:16 1